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双玮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亲子鉴定的分类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0-09 17:16)    点击:157

 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,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。

  一、司法亲子鉴定

  (一)司法亲子鉴定的情形:

  1、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;

  2、强奸犯的认定;

  3、认领被拐卖儿童;

  4、未婚先育落户,超生落户;

  5、遇难者(空难、海啸等)身份无法辨认;

  6、抚养权纠纷。

  (二)司法亲子鉴定的性质

  1、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,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,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。换言之,不参与诉讼活动的,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,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;需要打官司,诉讼到法院后,由法院启动的鉴定,才叫司法鉴定。

  2、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,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。司法鉴定要做到:鉴定主体合法,鉴定材料合法,鉴定程序合法,鉴定步骤合法,鉴定方法、标准合法。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(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)出具委托书,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,才叫司法鉴定,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,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。

  3、目前亲子鉴定80%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,都属于个人鉴定。

  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,在取样环节,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,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,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,并可作为证据之一,但鉴定流程、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。

  二、个人亲子鉴定

  (一)个人亲子鉴定的情形

  1、怀疑子女不是亲生;

  2、怀疑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错新生儿;

  3、失散的家庭成员认亲。

  (二)个人亲子鉴定与司法亲子鉴定的区别

  1、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,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。样本可以自行取样,送到专业鉴定机构,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。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依据,但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。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,并可作为证据之一,但鉴定流程、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。

  2、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,必须鉴定委托人父、母、孩子三方同意,面对面到场,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,户口本等。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(上户口、办移民、打官司等),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双玮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债权债务  交通事故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双玮律师,杨双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双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07730691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双玮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桂林律师 | 桂林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双玮律师主页,您是第15488位访客